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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购买红木家具认准“三证”

作者:综合编辑    信息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3-06-27    点击次数:    

    自去年8月1日起,国家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根据新国标要求,在售的红木家具必须配有产品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不过,记者在走访惠州多家红木家具卖场时发现,真正将新政落地的卖场仍比较少,卖场内将“1书、1卡、1证”(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配齐的只在少数。

 

    业内人士提醒说,目前,红木家具行业的最大问题仍是将非红木傍红木之名销售,例如把红铁木豆称为红檀,把军刀木豆称为巴西花梨,把风车木称为黑檀等。因此消费者在购买红木家具时,需谨慎理性选择红木家具产品,最好要求在购买合同上写上木材学名。并且,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要认准三证,特别要注意对当中的材质、辅料等进行确认,这也是日后一旦出现问题时解决纠纷的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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