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9 点击次数: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精神,参加政府采购投标的生产企业如不能及时拿到“绿色环保”通行证,将直接影响企业投标工作。同时,随着家具产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强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为积极推进中国环境标志家具产品的认证工作有组织、有部署地进行,潍坊市家具协会拟统一组织申报,请有关会员单位接通知后,根据本企业情况,需参加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填好回执盖章后请于11月30日前传真到潍坊市家具协会。
参考文件: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详见苏州市家俱协会网站:www.chinaszfa.com)
苏州市家俱协会
20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