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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倪看家具(20120919)—金九银十新婚季(02)

作者:老倪    信息来源:苏州家具网    发布时间:2012-09-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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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家具 发票省不得

  

  案例1:            

  

  市民王小姐打算“十一”结婚,此前她和准老公几乎跑遍了罗湖、福田大大小小家居卖场,为爱巢购买建材以及添置各类家具。几个月“血拼”下来,花了六七万元,但她发现,没有一家门店或卖场是给开发票的,她能拿到的仅是“收据”、“收款收据”等单据。             

 

  “在饭店、购物商场等地方消费,开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买家具要求开发票就这么难?”王小姐说。  
    

  要折扣还是要发票?         

 

  如消费者坚持开发票,则需要自付税费。

  还有的销售人员会故作大方表示愿意让利,承担需要补交的税费,但代价是折扣要上浮,也就是家具售价要稍贵点。同理,如果不开发票折后还可以再让利。“如果是自用的话,没必要开发票,这样价格能便宜不少。”销售人员直接提议说。         

  

  案列2:        

 

  正在购置结婚家居的市民李先生算了一笔账,购买一套卧室四件套,大约花费1.3万元,如果要加上5%的税点,光是缴税就要多花650元,“这不是小数目,反正商家也开了收据还有保修凭证,就从了呗。”           

 

  老倪提醒:莫为小钱丢了保障         

  

  消费者应该索要发票,万一哪天门店撤场或者搬迁了,你拿着收据找谁去?         

 

  对于消费者,发票不仅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凭证,更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对发票“较真”。作为消费者,应该主动索要发票,增强维权和护税的意识。           

 

  商家不给开发票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属刻意隐瞒真实销售金额的逃税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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