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办公家具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796号信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办公家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家具
2、技术要求:
(1)本项目共计1个包,合格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为:报价人必须是所提供主要货物的制造厂商,并具有ISO9001、ISO14001系列认证证书。
(2)产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递交报价实样,要求详见附件。
(4)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5年,质保金的有效期为12个月。
(5)本项目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天交货。
3、数量:1批
4、其他要求:
报价人需提交如下报价资料:
(1)货物报价(包括:货物名称、原产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报价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生产供应、保管、运输、保险费、产品检验检测、拆卸、搬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税收、售后服务以及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等费用。
(2)以表格的形式,详细说明相关产品的材质、配件、品牌、型号、产地、制作工艺及加工用设备等内容,并提供产品图片及彩色样本;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3)同规格货物市场销售业绩;
(4)报价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
(5)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传真等)。
(8)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9)所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以询价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于2013年11月05日(星期二)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响应文件,接受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05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00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三、询价文件获取办法: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使用CA证书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网上下载询价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通知》办理。
凡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文件,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 200011
联系人:王惠雯
电话:021-63185562
传真:021-63185569
采购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
地址:沪闵路6388号
邮编:
联系人:陈芳
电话:64122688*411
传真:64120272
(2013-10-28/201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