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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学校】书法教室桌椅(SZZJ2013-Y-X-122)

作者:综合编辑    信息来源:苏州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13-12-09    点击次数: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采购类别:货物类家具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莲花学校的委托,就其需要的书法教室桌椅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1、询价采购编号:SZZJ2013-Y-X-122


2、采购货物内容:

序号
名 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图片
1
金砖
练字用,400*400*45mm 御窑金砖
50
详见附件三
2
支架
仿古1200*700*780mm,纯榉木实木
24
3
书法凳
仿古方凳,榉木实木高26cm*深26cm*高38cm
48
4
仿古教师书法桌
仿古1800*800*780mm,纯榉木实木
1
5
仿古教师书法椅
仿古带靠背,实木榉木
1
6
仿古教师笔架
实木榉木尺寸:37*37*10.5cm
1
7
仿古学生笔架
实木榉木尺寸:37*37*10.5cm
48
8
准备桌
定制190*90cm实木榉木
1

注:

(1)序号1和序号2成交单位应在供货时组合成一张书法桌,具体详见图片要求。

(2)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单位及采购单位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随机三样,破坏性检测的产品成交单位必须无偿补全该产品),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响应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检测结果将作为验收的依据,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所有供货产品,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成交后,标的物材质不得改变。在成交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各标的物的款式及颜色由采购单位确定,同时成交标的物的规格尺寸在±10%范围内由采购单位确定,成交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予考虑。
3、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11:00前,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下午14:00点,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创意园)6B-212)
5、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所投产品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检测检验费用、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供应商响应时可以对所有标段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也可以对某一标段进行报价,但必须对所响应的标段的全部采购内容应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或选择性品牌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6、采购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免费质保期由设备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售后服务要求:免费质保期五年。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8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2)必须是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注: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9、合同主要条款:
①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②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2013年12月30日之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③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历天内。
⑤采购货物的付款步骤:
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单位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10、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①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3)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承诺等)。
(4)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5)《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6)《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2012年11月1日至今询价响应产品所使用的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原材料(榉木)的国家检验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
(8)2012年11月1日至今询价响应产品(实木凳)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国家检验部门检验报告复印件。
(9)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其他文件等。
注:若询价响应单位询价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则该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②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
不按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11、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未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12、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www.zfcg.suzhou.gov.cn)。
13、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
www.zfcg.suzhou.gov.cn)上。
14、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创意园)6B-212   邮编:215000
联系人:沈鹰
联系电话:0512-62826523
传真:0512-62826513
15、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莲花学校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2609663
16、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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